就医流程
一、门诊就诊须知
1. 您在就诊中,遇到困难或不便,请随时向导诊人员咨询,她们会尽力帮助您解决。
2. 就诊前须先挂号,挂号后,可直接到各科门诊按先后顺序就诊。
3. 急诊24小时全天开诊,随时接待急、危、重患者。急诊病人挂号、检查、取药等可优先办理,病情危急时可先就诊后挂号。
4. 医生开出的检查单、化验单,请先到收费处划价、交费,然后到相关科室做检查。
5. 需做特殊检查的病人,按约定时间和注意事项到相关科室检查。
6. 患者到院后,需询问就诊中有关事宜时,请到门诊服务台。
7. 我院施行无节假日门诊,随时为您提供医疗服务。
二、医保就医指南
(一)城镇职工医保政策常识
医保医疗年度:每年的4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医保起付标准: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在三级医院,第一次住院起付标准10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800元,第三次住院起付标准为0元。门规起付标准为400元,且只负担一次。
医保统筹支付额度: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医保统筹支付有一定的额度,2008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9万元,大额医疗救助金为20万元,即每人该年度医保统筹可支付的金额为29万元。(以后每年度都会变化)
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情况: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属统筹支付范围的包括住院或门规,医疗机构不分等级
在职职工:起付线以上,1万元(包含1万元)之内,统筹支付85%,个人负担15%;
1万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统筹支付88%,个人负担12%;
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比例比在职职工低3个百分点;
建国前老工人:起付线以上,1万元(包含1万元)之内,统筹支付93%,个人负担7%;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救助金部分,属统筹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上述各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0%,统筹支付90%。
(二)济南市医保门诊规定病种病人就医规定
1、门规病人凭《门规医疗证》与医保卡到医院设置的“门规挂号处”挂号,领取《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其《门规医疗证》暂由门规挂号处保存。首次就医请携带一寸近照(粘贴在门规病历首页),工作人员登记病种后,加盖医院门规管理专用公章。门规病人就医时必须使用市医保办定制的双处方本和病历。
2、就医结束后,门规病人须将专用病历、双处方、检查和费用单据等资料装入本人《门诊规定病种专用病历档案袋》,交医院门规挂号处保管,同时取回本人《门规医疗证》。
3、限有医保定岗医师资质并佩戴标牌的医生为门规病人诊疗。
4、医生开具的门规处方和检查治疗项目必须先审核再缴费。
5、医生在诊治门规病人时,必须严格执行门规费用支付范围,只能开取已经确定病种的药物和诊疗项目,使用限制类药品应严格执行使用范围,非范围内药品必须另开具普通处方,向病人说明自费,不能记录在门规病历上。
6、医生必须将病人的诊疗情况详细地记录到病历上,诊疗项目和药品必须按最小包装量记录;口服药不得超过两周,肌肉或静脉注射药物不超过5天,严禁大处方。
7、治疗同一种疾病所使用的中药制剂,不得超过两种;同时作用相同或相似的中西药品不得重复开具。
8、门规病历由医院保管15年,处方本保存2年,病历及处方记录必须使用签字笔或钢笔,不得使用圆珠笔。
9、不按规定,超量、超范围用药所发生的费用,由经治医生承担。
(三)济南市医保门规就医须知
1、就医挂号时,请出示门规医疗证、医保卡,换取门规专用病历档案,门规医疗证暂由门规挂号处保管。
2、首次就诊病人需带一张1寸彩照,粘贴在门规专用病历封面上。
3、就诊完毕,请持病历、医生开具的处方到门规审核窗口先审核盖章,后交费取药。
4、就诊完毕,请务必将门规专用病历档案交回门规挂号处,换回本人门规医疗证。(门规病历由医院保存15年,处方本保存2年)
5、8小时以外时间就医时,请使用普通门诊病历、双处方就诊,待下次正常上班时间就诊时,将普通门诊病历、处方粘贴在门规专用病历上。
6、门规就医每次开药口服药不得超过两周量,肌肉注射或静脉注射药品不得超过5天量,中药饮片不得超过7付。
7、门规开药要求分病种开具药品处方即一病一处方,中西药分开开具,每种门规病种中成药不得超过两种,且不得同时开具作用相同、成份相同或相似的药品。
8、每次开药间隔时间要足量。
9、更换药品时,一定要有相应指征或相关检查结果,同时要在病历中进行详细描述;超范围用药需自费。
10、检查结果要粘贴在门规病历后面的化验单粘贴处。
11、门规病人因公出差或到外地探亲需开具两周量以上的药品时,必须凭单位介绍信或退休所在社区介绍信,到市医保办审核结算二处开具证明信,持证明信回医院或社区开具足量药品。经常出差的病人只开一次证明信即可。
12、一个医疗年度,门规就医统筹支付比例(供参考):社区就诊,统筹支付比例为在职76.5%-93%、退休79.05%-96%、建国前老工人83.3%-100%;医院就诊,累计超过400元起付线后,统筹支付比例为在职72.25.5%-88%、退休74.8%-91%、建国前老工人79.05%-96%。
三、社区就医指南
[社区卫生服务概况]
山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普外科)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诚信至上的服务宗旨和以居民为中心,以健康为目标,以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先后建立了7个社区卫生服务站(2个省级示范站、4个市级示范站),分别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天桥区、槐荫区、市中区。并分别被济南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定为城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门诊规定病种定点医疗机构。
按照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十统一”标准要求,各站均设有全科诊室、中医诊室、治疗室、处置室、康复室、计免接种室、妇、儿保室、健康教育室、信息资料室、观察室、输液室、消毒室、检验室、挂号室、药房,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疗 的“六位一体”的卫生服务工作。同时在社区还开展中医适宜技术、理疗、康复训练等项医疗服务工作。
为使居民在社区享受到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疗技术服务,支付社区卫生服务的优惠价格,医院选派35名医疗专家“定时、定点、定人”到社区坐诊。为保证社区居民得到有效、经济、方便、快捷、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我们社区医生将以 “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康复当助手、经济当会计”的贴心“片区医生”为目标,竭诚为居民服务。
医院社区卫生管理科联系电话 :0531- 824361742437467
[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指南]
二七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七铁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济南市市中区二七新村二区四号楼东首, 2004年被评为山东省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
服务范围:二七办事处铁路小区第一、二居委会。
周一至周五均有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服务电话:0531--82432552
白马山办事处白马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白马山街道办事处白马山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白马山办事处白马山铁路小区内6区468号,2004年被山东省卫生厅评为省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
服务范围:东至天业翠苑小区,南至济南大学,西至腊山,北至段店以南。
周二、周四上午由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服务电话:0531- 82434117
泺源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泺源办事处铁路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市中区经八路1号。
服务范围:东到青年西路,南到经十路,西到杆南东街和民权大街,北到文化西路。
周一至周日均有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联系电话:0531-8243683282436479
匡山办事处老屯社区卫生服务站
老屯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槐荫区匡山办事处老屯铁路小区25号楼, 2004年被济南市卫生局评为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服务范围:东至茶叶市场,西至兴济河,南至张庄路,北至匡山小区,包括老屯铁路小区,瑞琪小区,老屯小区居民。周一、周四上午由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服务电话:0531—82486147
堤口路办事处堤口社区卫生服务站
堤口街道办事处堤口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办事处堤口铁路小区内51号楼。2004年被济南市卫生局评为市级社区卫生服务示范站。
服务范围:东至煤矿管理局,南至堤口路,西至堤口民族市场,北至堤口庄。周二、周五上午由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服务电话0531- 82488247
黄台社区卫生服务站
黄台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历下区黄台南路21号(黄台火车站), 2002年被评为济南市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
服务范围:东至七里堡路,南至花园路,西至历山路,北至车站北街。包括黄台南路铁路宿舍、车站北街铁路宿舍、花园小区、彼岸新都及春天花园的小区居民。
周一上午、周三全天由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联系电话0531—8243024782439047
东郊社区卫生服务站
建新办事处东郊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建新办事处历山东路76号, 2004年被济南市卫生局评为市级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站。
辖区范围:东至山大路,南和平路北至,西历山东路至,山大南路北至。
周一、二、五由医院派出专家坐诊。
服务电话:0531-82431237